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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
2017年06月21日  

教学工作例会是研究和布置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,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。为保证我部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,建立科学、有效的管理机制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会议组织

1.由教学秘书按照教学部主任的意见召集和组织参会人员。

2.由教学部主任主持例会,若因故不能召集会议,可委托办公室助理主持。

二、参会人员

1.基础部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。

2.教学督导小组成员、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。

3.若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涉及到其他系部,应与相关教研室负责人协商,争取其列席会议。

三、会议内容

1.传达上级有关教学文件和指示,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或措施。

2.讨论确定学年、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、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。3.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。

4.听取各教研室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通报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,并对出现的问题,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。

5.交流教研室教学进展情况,协调各系部之间教学工作。

6.研究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。

7.需教学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。

四、有关事宜

1.在例会上无法决定的事项,由基础部报教务处或学校主管校领导研究决定。

2.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负责教学工作例会所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。

3.教学秘书负责例会的考勤,并作好会议记录并存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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